酒店上班-王貴芬條款 醫護大讚:從此不怕醫院息事、警方吃案

酒店上班蘆竹鄉代王貴芬掌摑護理師的2巴掌,打出「王貴芬條款」,立法院院會三讀修正通過醫療法部分條文,明定對執勤中醫事人員施暴,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。醫勞盟今(15)天表示,新法未將急診室暴力列為公訴、公共危險罪,不算一百分,酒店上班但至少不再怕醫院息事寧人、警方吃案;長庚也堅持對王貴芬提告要公道。

酒店上班桃園縣蘆竹鄉代王貴芬掌摑長庚護理師2巴掌,打出社會公憤,也讓立法院快馬加鞭通過「王貴芬條款」,不過醫界強力要求的急診室暴力改列公訴罪仍落空。

酒店上班新法規定,任何人若以強暴、脅迫、恐嚇或其他非法方式,妨礙醫療業務執行,導致危害醫療安全或其設施,酒店上班警察機關應協助排除、制止,並可處3萬元以上、5萬元以下的行政罰鍰;此外,警方在處理時如果認為前述行為涉及刑事責任,應移送檢察官偵辦。

修法同時新增罰則,對於毀損醫療機構或其他設備,導致危及他人生命、身體或健康者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。

醫勞盟理事長、新光醫院急診醫師張志華表示,酒店上班這次修法並非100分,但至少不是原地不動,總算有進步,對急診室、重症加護病房等醫護人員的保障,還算滿意,也應該會有一定的遏阻作用。

張志華認為,新法規定檢警應主動介入急診室暴力,上路後,酒店上班不管對方是有背景的暴徒,或有權勢的民代,受暴的醫護,酒店上班可不必擔心醫院因此「搓圓仔湯」息事寧人,也不怕對方恐嚇,一律報警處理,警方更吃不了案。

不過,醫勞盟仍要求,未來應再進一步修法,把急診室、重症加護病房等只有「救人」一項任務的場所,比照航空、鐵道等,只要有暴力事件發生,一律列為公訴、公共危險罪。

長庚醫院則聲明,酒店上班「王貴芬條款」的通過,代表社會大眾重視醫院暴力問題,相信會降低、減少暴力事件,醫病雙方關係將會更和諧;院方也強調,酒店上班目前並未撤回對王貴芬的提告,堅持要幫醫護人員討回公道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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